当前位置:首页 > 周口 > 科室 > 信息办 > 正文

【通知】关于申报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5 10:52:50    来源:    点击: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
示范企业的通知

 
豫工信办产融〔2016〕6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协会:
“互联网+”工业改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实现工业发展模式变革。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推动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决定开展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创新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处于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
  (三)在“互联网+”工业创新领域具有前期研发基础或技术储备、充足的研发及应用推广经费,取得明显成效。
  (四)具有较强的“互联网+”工业创新能力,在创新模式、实施路径、应用推广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突出特色,符合未来发展方向,能够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五)在持续推动“互联网+”工业创新方面具备良好的工作或合作机制及长效的组织保障机制。
  二、方向和重点
  (一)实现资源共享协同的生产组织创新
  发挥互联网开放、共享、高效集聚和配置资源的优势,实现企业组织管理模式的创新。鼓励利用互联网平台集聚共享市场需求、研发设计、供应商、用户、加工制造等资源,实现资源实时互动和按需配置,打造扁平化、高效协同的企业组织。
  重点是供应链协同、设计协同、用户协同等新型生产组织模式。
  (二)满足个性需求的制造模式创新
  发挥互联网广泛连接市场的作用,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了解用户个性需求,推动传统生产模式由大规模生产向规模化个性定制转变的制造模式创新。
  重点是规模化个性定制、远程设计。
  (三)支撑智能绿色的生产运营创新
  发挥互联网对海量工业数据等资源的集聚作用,支持企业通过大数据模型,提高用户端设备、产品的运营效率、智能决策和绿色制造水平,实现装备生产企业的服务型制造及用户企业的智能预决策。
  重点是大数据分析、故障预测、能耗监控、精细管理、工业APP等为代表的工业互联网应用。
  (四)提升用户体验的产品及营销模式创新
  发挥移动互联网无缝衔接用户和市场的优势,鼓励利用互联网进行产品和营销模式创新,强化用户体验,利用大数据进行消费者行为分析,了解用户需求,实现精准营销。
  重点是以智能产品、产品溯源、虚拟体验、社交营销等为代表的新产品新模式。
  (五)助力企业低成本运营的融资方式创新
  发挥互联网金融参与度高、协作性好、中间成本低、操作便捷的优势,支持利用互联网对工业企业生产、运营及创业资金进行高效融通和精准匹配。
  重点是供应链金融、众筹孵化等网络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六)支撑全业务全流程互联网转型的集成创新
  发挥互联网对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持续渗透与影响作用,支持利用互联网实现企业内外全业务全流程互联互通、协作共享的平台化转型,提升生产效率和决策水平、降低成本、树立企业新优势。
  重点是智能工厂、全流程交互平台、车联网等集成创新。
  三、申报有关事项
(一)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申报企业按照属地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先审定后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5月6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报材料(见附件2)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融合办公室),附件1、2的电子版(word格式)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申报单位名称”的形式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过后不再受理。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和现场查看,确定并公布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四)为做好示范推广,各申报企业同时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上报“单位概况、单位特点、主要创新点”等企业自身的亮点,以便整理汇编,示范推广(2015年认定的示范企业,需要补报企业的创新资料。于2016年5月6日前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星磊  8271608
电子邮箱:zkxxhb@163.com
地址: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办(466000)
附件:http://www.binhand.com/uploadfile/2016/0415/20160415105933716.doc
1. 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推荐表
2. 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3.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评审工作基本方案
 
2016年4月11日

附件1
 
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示范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创新方向 创新模式主要内容及推荐理由 联系人 手机
1            
2            
3            
……            

附件2
 
 
 
 
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
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                       (盖章)
 
推荐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2016    

一、“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申请表
申报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单位性质 □国有 □民营 □三资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及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截至上年末的主营业务收入   员工总数  
所属行业  
申报创新模式的基本情况 创新模式名称 (名称需突出“互联网+”工业创新)
主要内容 (500字以内)
 
已有基础和业绩 (200字以内)
创新相关项目实施进度 (200字以内)
创新相关项目已投资情况 (200字以内)
创新相关项目期限  
预期达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00字以内)
申请的理由 (300字以内)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不属于申请材料内容)
1.申请表纸质材料由网上下载后生成并打印,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与其它材料一同上报。表中文字叙述要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实事求是。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2.项目申报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
二、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四、近3年由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授予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企业登陆河南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henanpg.cspiii.com,注册、填写企业两化融合评估问卷,生成、打印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六、创新模式主要内容
(一)创新方向
对企业开展的创新模式方向、主要内容、涉及的主要技术或应用等进行详细描述,主要涵盖通知提及的六大方向,也可提出符合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趋势的其他方向。
(二)前期基础
包括企业开展此项创新的前期基础或积累(如技术、客户、人才、组织机制等)、现有市场条件或合作机构等。
(三)主要创新点
 需突出“互联网+”与工业领域创新。
(四)目前进展
目前主要进展,包括已做的创新工作、典型案例等。
七、创新工作计划
(一)拟分阶段开展的主要工作
在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提出本企业2016年及未来三年创新业务发展的阶段和重点工作构想(工作计划和任务要能落实)。
(二)预期成效
创新相关工作开展及推广后将对产业质量、效益、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鼓励以量化数据呈现,例如业务开展后,制造业物流成本降低5%,等等。
八、组织保障
(一)主要负责团队
包括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合作机构
包括与企业密切合作的企事业单位。
九、企业创新发展建议
(一)创新推进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包括自身发展问题和面临的外界环境约束等。
(二)期望政府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包括期望政府给予的各方面支持,还可提出期望扩大与哪些政府部门/企业/机构的合作。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格式要求:请用A4幅面编辑。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正文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

附件3
 
 
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评审工作基本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抢抓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推动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做好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
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注重材料评审与专家现场查看相结合。
二、工作程序
(一)材料评审
1. 初步筛选。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按照申报通知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 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按照《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评分细则》,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单位进行材料集中评审。
(二)现场查看。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赴企业进行现场查看,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
    (三)公示。根据材料评审和现场查看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拟认定的“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四)公布结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最终认定的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予以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定一名联络员,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
(二)材料评审环节,从省信息化专家库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选取专家进行材料评审。
(三)现场查看环节,将全体专家分组,分头进行现场查看。
(四)材料评审和现场查看环节,具体组织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融合办公室负责。
   
 
 
 
 
 

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工业创新示范企业评分细则
 
总体指标 具体内容 分值 得分
基础资源(20分) 企业两化融合组织架构清晰,管理有序 5分  
企业两化融合专业、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5分  
企业具有研发、生产、应用基础条件并进行部分实际应用、推广工作 10分  
创新内容
(40分)
创新方向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互联网+”工业发展趋势 10分  
技术路线先进,技术团队具有强大的技术攻关能力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 10分  
主要创新点特色鲜明,在行业内具有先发优势 10分  
具有较好的运营模式和复制、推广价值,达到行业内先进水平 10分  
工作方案(20分) 工作目标明确,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0分  
保障措施完备,期满后可基本实现预定目标 10分  
实施效果
(20)
对企业生产效率、经济效益提高的贡献情况 10分  
对本地区、本行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具备成为标杆的潜力 10分  
 
 
 
上一篇:【参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和推广
下一篇:【通知】于印发2016年“豫货通天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周口工信局分站
  • 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