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网络政务舆情监测回应管理制度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络政务舆情监测回应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突出针对性、权威性、导向性、实效性,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能力,提升应对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小和降低因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声”的要求,实行归口承办;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和源头处置;坚持主动应对、及时回应、科学处置,把握好时、度、效。着力提高应对网络政务舆情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
三、回应标准
(一)对本委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五)上级政府要求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工信委网络政务舆情监测回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姚卫田任组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丁勇华任副组长,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网络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回应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监测、收集重点
人民群众在互联网领域对我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提出的利益诉求、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反映部门作风建设、有效促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敏感性较强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舆情信息。
(二)监测、收集范围
重点收集周口市政府网、龙都论坛等市内社交网站以及人民网、凤凰网、网易网、新浪网、搜狐网、天涯论坛等市外重点门户网站及论坛网络政务舆情信息,但不仅限于此范围。
(三)监测、收集时间节点
收集时间节点工作实行双向反馈制度。委网络政务舆情监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浏览时间节点,对收集范围内的网站及论坛涉及我委的政务舆情信息进行巡查,对发现的网络政务舆情及时认领并向领导小组组长及分管领导报告,按工作原则对口承办。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根据收集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舆情信息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舆情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委网络政务舆情监测回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委舆情办”)报告,并按要求做好认领处置工作。
(四)归口认领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对网络出现的舆情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响应。涉及多个科室或单位的网络舆情,由委舆情办认领;属于各科室的网络舆情,由各科室负责认领;属于委属单位的网络舆情,由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领。巡查认领时间统一定为:工作日每天上午上班时间巡查一次;每天下午上班时间巡查一次;每天晚上(24点前)和节假日都要安排人员值班,每间隔2小时巡查一次。委舆情办加强对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回应的督导、检查。
(五)分析研判
委舆情办要根据网络政务舆情内容、公众反应、跟帖情况、媒体介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出预判,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研究制定对策。必要时,及时向市政府办报告,在市政府办及网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处置、回应工作,掌握舆论主动权。
(六)应对处置
对涉及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的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通过建立本单位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形式,于2小时内将相关舆情及处置建议,报送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分管负责同志,同时抄送市政府办。认领后,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网络政务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不断规范网络政务舆情办理工作流程,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提出书面申请。对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需要较多时间调查核实的舆情,原则上要在认领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核实调查报告。
对重大敏感网络政务舆情,要迅速主动与市政府办核实衔接后,由市政府办于2小时内统筹报送市领导。
对市领导批示的网络政务舆情,要按相关程序交办、承办、督办,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对重大网络舆情要搞好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切实搞好应对处置。
(七)及时回应
对于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的回复内容,由各分管领导审定后,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市工信委网站回复,并链接到出现舆情的网站或论坛;涉及到媒体及网民关注度高、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回复内容,报委主要领导或委办公会研定后,报市政府办会商,于5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制度,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持续关注舆情处置后的发展态势,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有效降低不良影响。
(八)档案留存
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部门回复函等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六、监督保障
(一)业务培训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办等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在全委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监督检查
委舆情办负责全委日常网络政务舆情应对的跟踪管理工作,每半年通报一次网络政务舆情办理和处置情况。
(三)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不及时、不负责和处置不力造成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突出针对性、权威性、导向性、实效性,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能力,提升应对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小和降低因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声”的要求,实行归口承办;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和源头处置;坚持主动应对、及时回应、科学处置,把握好时、度、效。着力提高应对网络政务舆情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
三、回应标准
(一)对本委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五)上级政府要求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工信委网络政务舆情监测回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姚卫田任组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丁勇华任副组长,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网络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回应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监测、收集重点
人民群众在互联网领域对我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提出的利益诉求、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反映部门作风建设、有效促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敏感性较强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舆情信息。
(二)监测、收集范围
重点收集周口市政府网、龙都论坛等市内社交网站以及人民网、凤凰网、网易网、新浪网、搜狐网、天涯论坛等市外重点门户网站及论坛网络政务舆情信息,但不仅限于此范围。
(三)监测、收集时间节点
收集时间节点工作实行双向反馈制度。委网络政务舆情监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浏览时间节点,对收集范围内的网站及论坛涉及我委的政务舆情信息进行巡查,对发现的网络政务舆情及时认领并向领导小组组长及分管领导报告,按工作原则对口承办。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根据收集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舆情信息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舆情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委网络政务舆情监测回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委舆情办”)报告,并按要求做好认领处置工作。
(四)归口认领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对网络出现的舆情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响应。涉及多个科室或单位的网络舆情,由委舆情办认领;属于各科室的网络舆情,由各科室负责认领;属于委属单位的网络舆情,由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领。巡查认领时间统一定为:工作日每天上午上班时间巡查一次;每天下午上班时间巡查一次;每天晚上(24点前)和节假日都要安排人员值班,每间隔2小时巡查一次。委舆情办加强对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回应的督导、检查。
(五)分析研判
委舆情办要根据网络政务舆情内容、公众反应、跟帖情况、媒体介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出预判,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研究制定对策。必要时,及时向市政府办报告,在市政府办及网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处置、回应工作,掌握舆论主动权。
(六)应对处置
对涉及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的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通过建立本单位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形式,于2小时内将相关舆情及处置建议,报送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分管负责同志,同时抄送市政府办。认领后,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网络政务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不断规范网络政务舆情办理工作流程,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提出书面申请。对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需要较多时间调查核实的舆情,原则上要在认领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核实调查报告。
对重大敏感网络政务舆情,要迅速主动与市政府办核实衔接后,由市政府办于2小时内统筹报送市领导。
对市领导批示的网络政务舆情,要按相关程序交办、承办、督办,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对重大网络舆情要搞好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切实搞好应对处置。
(七)及时回应
对于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的回复内容,由各分管领导审定后,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市工信委网站回复,并链接到出现舆情的网站或论坛;涉及到媒体及网民关注度高、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回复内容,报委主要领导或委办公会研定后,报市政府办会商,于5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制度,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持续关注舆情处置后的发展态势,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有效降低不良影响。
(八)档案留存
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部门回复函等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六、监督保障
(一)业务培训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办等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在全委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监督检查
委舆情办负责全委日常网络政务舆情应对的跟踪管理工作,每半年通报一次网络政务舆情办理和处置情况。
(三)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不及时、不负责和处置不力造成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