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周口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有关说明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参与分析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市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国家、省政府投资、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批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7、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省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配合国家、省对石油储备进行管理;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国家、省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参与制定与全市能源发展相关的资源、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总量建议,承办能源对外合作有关事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2、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市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指导协调全市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组织对市级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3、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口岸工作。
14、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15、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目前内设28个职能科(室)3个二级机构:
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周口市城镇化工作办公室)、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地区经济科、农村经济科、工业发展科(周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管理办公室)、基础产业科、高技术产业科(周口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周口市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社会发展科、经济贸易科、法规科、财政金融科、价格调控科、周口市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收费管理科、价格管理科、设计审批科、经济体制改革科、服务业发展科、周口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周口市以工代赈领导组办公室、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市能源规划建设局、人事科、财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二级机构:周口市物价检查所、周口市价格认证中心、周口市价格成本检测所。
二、公开报表有关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387.4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7.43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346.2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6.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支出923.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79.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4年1-12月份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支出2.4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4年1-12月份机关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支出81.98万元,主要用于能源部门人员工资、办公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50.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在职人员2014年1-12月份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12.8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公务用车购置等支出。
其中: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17.56万元。2014年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2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决算2.1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下载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下载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下载
周口市发改委2015年预算公开表下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参与分析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市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国家、省政府投资、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批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7、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省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配合国家、省对石油储备进行管理;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国家、省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参与制定与全市能源发展相关的资源、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总量建议,承办能源对外合作有关事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2、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市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指导协调全市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组织对市级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3、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口岸工作。
14、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15、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目前内设28个职能科(室)3个二级机构:
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周口市城镇化工作办公室)、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地区经济科、农村经济科、工业发展科(周口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管理办公室)、基础产业科、高技术产业科(周口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周口市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社会发展科、经济贸易科、法规科、财政金融科、价格调控科、周口市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收费管理科、价格管理科、设计审批科、经济体制改革科、服务业发展科、周口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周口市以工代赈领导组办公室、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市能源规划建设局、人事科、财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二级机构:周口市物价检查所、周口市价格认证中心、周口市价格成本检测所。
二、公开报表有关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387.4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7.43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346.2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6.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支出923.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79.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4年1-12月份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支出2.4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4年1-12月份机关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支出81.98万元,主要用于能源部门人员工资、办公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50.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在职人员2014年1-12月份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12.8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公务用车购置等支出。
其中: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17.56万元。2014年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2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决算2.1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下载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下载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下载
周口市发改委2015年预算公开表下载